机构名称 | 宾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771-8120108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
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新圩镇四镇街168号 |
机 构 设 置 | 新圩镇人民政府是在宾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基层人民政府部门,设有党政办、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扶贫办、人大办、民政办、综治办、乡村办、统计站等办公室,行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
机 构 职 能 | 1.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并实施镇区域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服务;对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 3.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七个方面的保障:安全保障,包括生产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领导成员与分工 | ||
姓名 | 职务 | 分 工 |
曾祥享 | 镇党委书记 |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
胡蔚东 |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
张达辉 | 镇人大主席 |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后勤服务、机要保密、档案、地方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管党政办。 |
农 有 | 镇党委副书记 | 协助镇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党务公开、工青妇、督查考评(含绩效)、深化改革、农业农村、甘蔗、气象、土地流转、畜牧兽医、粮食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 |
黄凤华 |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
黄志辉 |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政法、社会综合治理和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信访、调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依法行政、财政、为民办实事工作,负责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综治中心。 |
甘 尚 | 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统战、政协、工商联、民族宗教、外事、港澳、侨联、征地拆迁和安置、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分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分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
白璐璐 | 镇党委(组织)委员 | 分管组织、干部、人才、人事、关工委、老龄、老协、老促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负责联系老干部工作。 |
唐陈百慧 | 镇党委(宣传)委员 |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电体育、投资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业、商贸、统计、项目建设、发展和改革工作,联系文联、审计等有关工作。分管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联系县供销联社。 |
磨新鑫 |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 分管武装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水利(水库移民)、道路交通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枫江水利工程服务站。 |
吴世标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农合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供电所。 |
欧启任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旅游、质量兴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教育、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社科联、科协等有关工作。分管镇中心校、卫生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联系宾州五中、红十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