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宾政办函〔2019〕38号 | 发布机构: 宾阳县人民政府 |
标 题: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阳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 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19-08-07 15:17:47 | 发文日期: 2019-08-07 15:17:47 |
宾政办函〔2019〕38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阳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
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宾阳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宾阳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自治区
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承办2019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44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文发〔2019〕6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和内容
2019年,我县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达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文化栏(墙),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美化、亮化,突显文化兴村、美丽乡村新形象,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突出脱贫攻坚要求,向贫困村和计划摘帽贫困村倾斜。
二、资金安排
201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5万元,3个建设点共计补助75万元。贫困村建设点项目由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0万元。其它不足部分由各镇人民政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整合资源和发动社会支持、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9年1月—5月)。
1.整体调查摸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镇上报的建设点进行审核,确定建设点数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向村民宣传发动,征求村民意见,引导群众支持参与。
2.落实建设资金。县财政局要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划拨自治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各镇要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整合资源和发动社会力量筹资筹劳、捐资出力参与项目建设。
3.明确建设任务。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最终确定的建设方案,制定我县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责任人员、明确建设数量、确认工作内容、制定建设计划。
(二)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19年5月—9月)。
1.做好建设准备。各镇组织力量进行建设点现场踏勘,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做好有关建设村的建设规划设计和单体、立面设计(参照广西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设计方案要求具体到篮球场、戏台、宣传栏、综合楼等各项设施的布局安排,对需要建设的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规划成果要求达到有三图一书(现状图、规划设计图、基础设施配套图、说明书),要简明易懂。
2.办理建设手续。各镇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及证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行政审批效能。按照项目建设法定程序做好项目建设规划,报批和备案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审查建设的经费预算。
3.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等有关建设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的监督审计等工作,落实施工队伍。
4.召开局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19年9月1日前所有建设点全部开工建设。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2019年9月1日—2020年1月6日)。
1.全面组织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建设点在2020年1月6日前全面竣工,按时进入检查验收阶段。
2.召开局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验收阶段(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8日)。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需先完成本辖区项目验收,后向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竣工备案。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局际联席会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安排在2020年1月18日前组织进行全县竣工验收。
(五)考核总结阶段(2020年1月19日—2020年1月30日)。
各镇完成项目验收后,2020年1月30日前形成项目建设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局际联席会议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通过总结,为下一批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经验。考核总结完成后,2020年2月上旬将迎接自治区检查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宾阳县配合南宁市承办2019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联系副主任、县文广体旅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及我县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镇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体旅局,负责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广体旅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相关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落实人员,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项目建设期间,由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职责分工。
县文广体旅局:负责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日常工作的协调;协调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实施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组织做好对各镇建设点制定的方案、范围和标准进行初审并负责上报南宁市;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镇项目建设开展情况;与南宁市对口单位联络涉及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对戏台、多功能活动室、农家书屋的建设进行指导;指导各镇有建设任务的村成立一支农民文艺队,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及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活动;负责对篮球场的场地建设进行指导,指导各镇有建设任务的村成立一支农民体育队,并组织指导开展篮球比赛等体育活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宾州镇、和吉镇)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我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选址,负责指导建设项目业主办理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土地管理问题。负责指导、督查各相关镇建设部门开展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对建设村建设工程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各镇建设部门开展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对已编制村庄规划的村指导开展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规划和设计审批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对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结合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对外立面方案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广体旅局,宾州镇、和吉镇等)
宾州镇、和吉镇:负责本辖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具体实施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人员专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程序规定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整合落实镇财政配套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参与组织竣工验收。要根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本村范围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在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前必须将拟挂靠的施工单位报县文广体旅局审定后再签订施工合同。
从2019年7月起,各相关镇要于每月20日前将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进度表和项目建设进度照片报县文广体旅局(联系人:黄伟,电话:8243070,邮箱:wy8243070@163.com),县文广体旅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和南宁市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遵循“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各有关部门力量,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扶贫开发、“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合理规划项目用地,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局际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分配的任务要求,主动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行政审批效能。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各项工作要求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三)规范资金筹集使用。各相关镇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136号)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要切实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统筹落实好项目工作经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四)突出地域特色。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除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规定及建筑使用功能条件外,更应学习宾阳县推进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突出当地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结合“美丽宾阳”乡村建设活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争取打造一批综合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每月报送进度。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每月报送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准确上报建设进度。对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建设进度的,一经发现,将全县通报,并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六)完成时间节点。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必须于2020年1月6日前全面竣工。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县扶贫办规定竣工时间完成。
(八)开展督查考评。县文广体旅局要加强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督查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镇人民政府也要加强督查,各责任单位要指定相关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进度滞后情况及原因分析报县文广体旅局,县文广体旅局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分析后,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县文广体旅局按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于2019年9月上旬至2020年1月组织人员对全县建设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项目推进不力、未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任务的镇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谎报项目建设情况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并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1.宾阳县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2.宾阳县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
附件1
宾阳县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 | 建设标准 | 功 能 |
一栋文化 综合楼 | 建筑面积不低于160㎡。 | 内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排练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室等。各功能室要悬挂标识牌,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功能。 |
一个 篮球场 | 有条件的按32m×19m(其中28m×15m为活动主场地,四周各伸延2m以上辅助场地)的标准建设。确因用地条件受限,按半场标准建设。 | 设置篮球、排球、羽毛球等场地,亦可作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功能。 |
一个戏台 | 按宽度:12m,深度:8m,高度:0.8-1m建设。确因条件受限,因地制宜建设。有条件的要建设背景墙。 | 用于各类文化艺术排练演出等。 |
一个宣传文化栏(墙) | 单面不少于8㎡以上的宣传栏(墙)。可利用围墙、房屋面墙建设,也可用能长久使用的其它材料制作固定展板等形式。 | 用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法治和乡贤文化、村规民约等宣传教育。 |
一支 文艺队 | 人数不少于10人。 | 组织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等演出排练,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艺队伍。 |
一支 体育队 | 人数不少于10人。 | 引导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健身运动。 |
附件2
宾阳县2019 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表
序号 | 镇名 | 行政村名 | 是否贫困村 | 项目名称标识 | 资金 (万元) |
1 | 宾州镇 | 恭村村委王庚村 | 是 | 恭村村公共服务中心 | 35 |
2 | 宾州镇 | 国太村委南华村 | 是 | 国太村公共服务中心 | 35 |
3 | 和吉镇 | 燕山村委沙子村 | 否 | 燕山村公共服务中心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