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宾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2日(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2日前向我县乡村振兴局反应。反映真实情况受法律保护。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宾阳县乡村振兴局(宾州镇永武街235号)
电子邮箱:fpbzjg8289590@163.com
联系人:王月娟 联系电话:8289590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调整前)宾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提前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代补、雨露计划、
基础设施等取消项目退回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明
细表
2.(调整后)南宁市宾阳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宾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