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宾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5日(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向我县乡村振兴局反应。反映真实情况受法律保护。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宾阳县乡村振兴局(宾州镇永武街235号)
电子邮箱:fpbzjg8289590@163.com
联系人:王月娟 联系电话:8289590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以此为准)附件1:宾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退回项目资金明细表
2.宾附件2: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退回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明细表(表一)(12.15)
3.附件3:宾阳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退回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明细表(表二)(12.15)
宾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