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宾阳县峰牧兽药经营部法定代表人申请,该兽药店自2022年5月11日起不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宾阳县峰牧兽药经营部《兽药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2020)兽药经营许可证字20013003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宾阳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1日